2017年1月9日上午,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299个先进集体和16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表彰大会中,我寺分院芦花庵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寺观教堂创建先进集体”,四祖寺方丈明基大和尚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寺观教堂创建先进个人”。
获得表彰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代表、有关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宗教工作部门负责同志等230余人参加会议。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张裔炯,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副局长蒋坚永、陈宗荣、张彦通出席会议。
张裔炯宣读了表彰决定。他要求,各地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要以此次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创建活动中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王作安代表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讲话。他指出,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宗教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利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升宗教工作水平,有利于推动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宗教健康发展,有利于密切联系广大信教群众、引导他们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指明了方向。他要求,要以此次评比表彰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大力宣传先进经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方作用,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每三年举办一届,2016年是第三届。去年年初,中央统战部与国家宗教局即对评比表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各全国性宗教团体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经过各地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审核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以及为期15日的公示,共评选出先进集体299个、先进个人160名。